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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邮电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规 定》(校发〔2021〕50号)《北京邮电大学关于本科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活动认定的实施细则》(校发〔2021〕51号)文件要求,结合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一 、推荐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申请推免学生须满足以下各项基本条件,同时还需要满足申请推免类 别专业综合成绩排名的具体要求。
我院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且未参 加过往届推免环节。
1.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
2.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具有学术研究潜质。
3.未因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无违反学术诚信记录。
4.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或在申请推免时纪律处分已解除。
5.不存在校院确认的其他不良表现。
(二)推免要求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申请普通推免和支教推免的学生,按照《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其前三年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须在其专业60%(含)以内;前三年体质测试平均成绩须达 到60分及以上;前三年完成劳动教育学时不低于24学时,该学时计算截止时间为每年的8月31日。同时,推免学生专业综合成绩排名须在其专业40%(含)以内。
普通推免由学院按照专业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按学校分配名额顺序确定推免资格。
二、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一)专业综合成绩
专业综合成绩满分为104分,计算公式为: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 实践活动加分。具体内容如下:
(二)专业成绩
专业成绩满分为100分,指学生所学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加权学分成 绩,包括全部必修课程及专业选修课程首次成绩与学分乘积之和除以全部必修课程及专业选修课程学分之和。全校任选课、辅修课程成绩不计算在内。加权学分成绩计算仅包含学生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第一至第六学期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加权学分成绩,不含第六学期小学期成绩。
(三)实践活动加分
对于学生在第一至六学期期间参加学术类竞赛、科研实践活动、体育类竞赛、文艺类实践活动等方面取得的相应成果,在推免时给予适当加分认定,每名学生累计加分认定上限为4分。具体加分类别及分值计算按照《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本科生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加分认定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规定执行(附件)。
三、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推免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组员由院领导班子、教务办、学工办成员组成,推免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办公室。教务办组织相关老师做好推免政策宣讲、择优选拔考核、推免材料公开等重要推免环节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程序与安排
学院各专业第6学期全部考试结束,教师录入成绩完毕后,启动学生推免专业综合成绩核算工作。
1.专业成绩核算
由学院教务办公室进行核算。为方便学生提前联系学校,学院在第六 学期结束前在院内公布专业成绩预排名。
2.实践活动加分
(1)于第七学期初由学院教务办公室组织核算,申请加分认定的各类 实践成果以正式公布结果为准。实践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落款的截止日期为第三学年的8月31日(如遇特殊情况,依照当年推免工作通知执行)。在此前未正式公布结果的,不预先认定推免加分。
(2)申请实践活动加分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推免学术类竞赛加分申请表》(附表1)或《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推免科研实践活动加分申请表》(附表2)。其中,学术类获奖竞赛应由指导教师按照学校和学院的相关加分规定核对主力队员,确定每位参赛学生具体的加分值,学生和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如无指导教师的竞赛或项 目,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核算加分值;科研实践活动加分由学院专家审核组进行审核鉴定,在答辩后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学院教务办公室予以核算加分值,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认定推免加分。
(3)学院教务办公室对加分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论文期刊、发明专利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科研实践活动专家评审鉴定意见)进行统一审核,审核无误后,报主管院长审批,并将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原件返回至学生。
(4)学院在院内公布实践活动加分结果,无异议后计入专业综合成绩。
3.专业综合成绩确定与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公示
学院根据计算公式确定专业综合成绩,于9月中上旬公布专业综合成绩与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内容包括所修培养方案的专业成绩、实践活动加分、专业综合成绩及专业综合成绩排名。专业综合成绩排名为专业 40%(含)以内者,需签署《关于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意向声明》。
4.《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相关成绩公示
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于9月初公示前三年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在其专业60%(含)以内、前三年体质测试平均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学生名单,作为申请推免必要条件。
5.拟推免名单公示
学院教学办公室在审查学生推免资格后,按照名额分配方案,由专业 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推免名单报学院审核后进行院内公布并 报教务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公示最终推免名单。
其他
本细则于2025年9月经学院讨论通过,自2022级本科生开始执行。
未尽事宜参见《北京邮电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 究生管理规定》。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学校最新政策相冲突,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学校最新政策执行。
本细则由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