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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音乐科技系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沈阳音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沈阳音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音乐科技系推荐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系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姚艳秋
副组长:郝 莉、王海健
成 员:魏新宇、汪 洋、史美馥、王 卓、闫 静、刘孟辉、王默、石 曾、于 洋
联络员:闫 静
推荐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学生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评价、思想品德考核、公示与上报等工作。
(二)思想品德考核小组:
组 长:姚艳秋
副组长:王海健 郝 莉
成 员:王 默、石 曾
联络员:王 默
二、名额分配原则
音乐科技系参照当年度学院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及文件要求,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并统筹考虑我系各专业方向应届本科毕业生规模、教学及实践成果、毕业去向落实率等因素,以及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等,确定推免生推荐名额分配方案。音乐科技系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指标,制定我系工作实施细则。
三、推免对象与基本条件
音乐科技系推免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由辅导员、组织员进行初审,审核后报推荐工作小组。
(二)音乐科技系应届本科毕业生;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注重网络言行,无在自媒体发布不良言论,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由辅导员进行初审,审核后报推荐工作小组。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由专任教师进行初审,审核后报推荐工作小组。
(四)无单科成绩不及格记录(选修课版块课程不纳入统计范围,成绩计算从入学开始连续统计至推免工作启动前一学期结束,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由教学秘书进行初审,审核后报推荐工作小组。
四、综合评价成绩认定
推免生资格通过学生自愿申报,在满足基本条件前提下,以综合评价成绩为确定依据。
(一)学业成绩要求
1.专业主干课平均成绩在90分(含)以上;
键盘乐器修造专业:键盘乐器修造
弦乐器制作专业:弦乐器制作
管乐器调修专业:管乐器调修
乐音与健康专业:音乐治疗应用
2.思想政治理论课版块平均成绩在85分(含)以上;
3.专业基础课版块平均成绩在80分(含)以上;
4.公共基础课平均成绩在75分(含)以上。
由教学秘书审核。
(二)成果及奖励成绩核算
成果及奖励成绩为在学期间获得与学业相关的国内外重大比赛奖项(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由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审核;
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如论文、作品等),由科研秘书审核;
创新大赛相关材料由辅导员审核。
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形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评价成绩=A×0.8+B×0.2。其中:A为在学期间(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不计入)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四个版块课程的平均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教学秘书审核;B为在学期间成果及奖励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辅导员依据《沈阳音乐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成果及奖励成绩量化表》对相关材料与分数进行审核认定。
音乐科技系推荐工作小组按照综合评价成绩分专业由高至低排序;综合评价成绩相同者,按四个版块课程平均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学生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审核认定
学校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相关研究领域权威专家,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鉴定,确定信息无误后,上报领导小组。
五、遴选工作程序
推荐工作小组制定推免实施细则,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报学院审核备案并公示,在公示阶段负责受理学生的查询和咨询。
1.学生自愿报名,提交《沈阳音乐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沈阳音乐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量化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系推荐工作小组负责与学院对接,进行资格审查、成绩认定和排序,形成初选名单报送学院。
3.音乐科技系推荐工作小组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针对进入初选名单的学生成立专家组进行思想品德面试考核。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4.拟推荐名单确定后由学校推荐工作组进行审核,确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拟推荐硕士研究生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审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
5.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向领导小组反映,由领导小组查明情况。
六、管理与监督
(一)最终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但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考。
(二)推免工作全程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在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
七、推免资格取消
已被确定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如在第四学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推免资格:
(一)有1门及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选修课版块课程不纳入统计范围)。
(二)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未取得学士学位。
(三)受到法律制裁、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四)弄虚作假,有创作/设计或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科研成果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
(五)在自媒体发布不良言论及出国留学的。
音乐科技系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