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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我院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按照校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免工作,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确保接收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坚持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和拔尖人才选拔,提高推免生源质量;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评价原则,注重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创新潜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坚决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坚持优化调整、科学遴选规范管理,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二、总体要求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选拔优秀本科毕业生取得推免生资格,第二阶段是接收推免生到我院攻读硕士研究生。
推荐是指学院按规定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推荐工作,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免试是指经遴选产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招生单位复试;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校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和录取。
本方案适用于我院2026年推荐和接收推免生工作。
三、基本原则
1.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2.综合考查,择优选拔;
3.保障权益,接受监督。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 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组(成员数量为单数)及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
组 长:张 路
成 员:王树宏 李 楠 王 雁 杨建海
胡荣光 李 瑛 谷晨旭
专家审核小组成员:
王树宏 李君灵 杨升平 王 雁 宁 聪
工作组主要职责:按照学校方案,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细则;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工作;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专家审核组主要职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五、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文件,我院 2026 年推免生指标计划数为6人。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按照本方案对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序。2026年我院推免研究生的名额分配计划为: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3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3人。
六、遴选推荐
(一) 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2026届毕业生;
2.政治思想和道德方面: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3)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课程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方面: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
(2)课程学业成绩排名为所在专业前 30%(含),且前六学期没有不及格课程。
(3)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对我学院参与推免学生的英语水平要求只作为推免的参考条件。
4.身心素质方面:
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本科教学标准要求;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5.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运动训练方面:
(1)训练刻苦,运动竞技水平高,意志品质坚强,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责任感。
(2)球队参加比赛的主力队员。
(3)严格遵守《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的各项条例,自觉服从教练员的管理,无违反队规队纪的现象。
(二)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包括:课程学习成绩占 80%,科研创新能力占 10%,荣誉和奖励占 10%。
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前六学期每门课程总评成绩×该课程学分/所有前六学期课程总学分)× 80%+科研创新能力得分× 10%+荣誉和奖励得分× 10%。
其中,科研创新能力得分=(本人科研创新能力累计得分÷所有申请参加推免的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累计得分中的最高分)× 100。这里“所有申请参加推免的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累计得分中的最高分”,在按专业或学院排序时,应分别取本专业或本学院的最高分。
荣誉和奖励得分=(本人获奖累计得分÷所有申请参加推免的学生的获奖累计得分中的最高分)×100。其中“所有申请参加推免的学生的获奖累计得分中的最高分”,在按专业或学院排序时,应分别取本专业或本学院的最高分。
综合成绩排序依据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专业排序或按学院从高到低进行推荐。
课程总评成绩按 100 分制换算,如课程总评成绩按五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记分,则统一记分标准为:优秀 95 分,良好 85 分,中等 75 分,及格 65 分。
(三)科研创新能力记分、荣誉和奖励记分及相关要求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