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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且仅指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境内应届毕业生)的工作,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及《华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华大教〔2021〕1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推免工作文件,贯彻落实教育部今年7月31日召开的推免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推免生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学院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推免名额分配。推免名额分配原则根据教育部相关会议精神及《实施办法》第六条至第八条有关规定执行,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学院名额详见附件1。
(三)推免生条件。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第九条至第十四条规定及各学院已公示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坚持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各学院要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规范使用学生的学业成绩,合理确定学业综合成绩所要求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使用学生相关课程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成绩,坚决杜绝通过刷成绩、刷绩点获取推免生资格等现象。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申请推免的学生,均应参加推荐学院的综合排名。
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决执行推免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应认真开展资格审查,确保各项资料的真实准确,并按《实施办法》要求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四)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公布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推免生名额、申请学生资格审查、综合排名结果及拟推荐名单(含候补)等重要事项。
(五)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强化对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的监管,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学院推免招生的应当向本学院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本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推荐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保障申诉渠道畅通。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应将推免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校内申诉渠道,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学生对推免工作提出申诉,应按《华侨大学学生申诉管理规定》流程进行。凡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纪律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1.9月6日前,各学院按预通知要求报送2026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秘书。完成申请参加2026年推免的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认定、综合成绩计算排序并公示。
2.9月10日前,各学院完成拟推荐名单及拟候补推荐名单并公示。候补推荐名单(最多1人),并在附件2的备注栏中注明“候补1”字样,以便学校在拟推荐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推荐资格等情况下能递补推荐。同时提交《华侨大学2026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及《推免工作程序备案表》(附件3)。
3.9月15日前,学校将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名单及候补名单进行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学校推荐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备案。
4.上述流程完成后,推免生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9月18日推免系统开放注册功能)。
5.9月22日起,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10月20日前未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三、其他
1.为充分利用好学校的推免名额,已确定获得推免资格者,原则上不允许放弃推免资格。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学业规划、填报志愿等方面的指导,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引导学生珍惜推免资格。申请参加推免的学生均应该提交《华侨大学2026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预通知附件)并履行相关承诺。各学院在上报推免名单前,应与学生逐一确认推免意愿并收集推免诚信承诺书,交由学院专人存档备案。
2.《华侨大学2026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本科学生成绩单》(评奖评优版本并加盖教务处公章)扫描件电子版(拟推荐学生的成绩单为PDF格式,以“证件号码_姓名”格式命名,如110101199907013456_张三.pdf),请在9月10日前打包发送到教务处指定邮箱37325445@qq.com。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各项要求,认真做好2026年推免工作。工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教务处推免工作联系人:教务处学务科张老师,联系电话:0595-22691329。
附件:1.华侨大学2026年推免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另行通知)
2.华侨大学2026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汇总表
3.华侨大学2026年推免工作程序备案表
华 侨 大 学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