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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2.依照全面均衡、择优选拔、保质保量原则,完善推免工作办法,优化推免名额分配,规范推免招生程序,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确保推免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二、组织机构及分工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推免工作小组督察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由学院院长(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分管教学和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组员由学院班子成员、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相关学科骨干教师等组成。
(一)推免生工作小组
①组 长:余剑峰 副组长:张三聪
成 员:郭玉川、吴国剑、汪浩、袁冶、熊菁菁、邓翔宇、李晶晶、许文静
②专家组:余剑峰、郭玉川、张三聪、刘乐君、于清华、龙洲、刘静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业绩进行审核鉴定。
(二)督察组:段为松、张弛衡、刘伟伟
三、工作职责
(一)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推免条件”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凡符合要求者,由工作小组对推免综合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序,并进行公示,最后由学院确定拟推荐名单和拟递补推荐名单。
1. 推免工作小组
第一组:
成绩审核:张三聪、邓翔宇、陈焱
负责审核学生课程成绩、学分完成情况、专业排名、外语水平等材料。
第二组:
附加分审核:李晶晶、许文静
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于参赛获奖的学生,指导老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成果中所做的实际贡献,并经比赛组织部门(学院)签署意见盖章;
如遇特殊情况,需对考生成绩进行集体评议的,组织评议并安排做好相关记录,经由全体成员签字后存档;组织复核前的其他事宜。
2.专家审核小组
对于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加分项,将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进行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综合学生所有业绩材料,根据学校下达的计划,确定最终学院的本科生推免学生名单。
注:学生推免综合成绩计算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学院将根据推免综合成绩高低排名推荐。如果最终确定推免资格时出现综合成绩同分情况,则取绩点成绩高者;如果仍出现同分情况,则取外语成绩高者。若需要多个专业的学生竞争多余名额时,则由推免小组集体投票决定。
(二)督察组
学院党委对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为严谨推免生评价体系,要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推免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取消推免工作资格,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资格:
(1)确定推荐名单后,受到行政处分者;
(2)确定推荐名单后,毕业设计(论文)和实践性环节等成绩不及格者;
(3)确定推荐名单后,申请出国留学者;
(4)毕业前选修课程未修满者;
(5)经审核发现有伪造推免材料者。
四、推免生名额分配
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2026年推免指标分配方案》,以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为指标分配的主要依据,以学院当年推免指标率乘以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确定各专业推免人数,学校下达学院的推免生指标数量为24名。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2026届毕业生人数 | 拟推荐名额 | 拟递补推荐名额 |
1 | 陶瓷艺术设计 | 203 | 5 | 1 |
2 | 产品设计 | 174 | 4 | 1 |
3 | 环境设计 | 165 | 4 | 1 |
4 | 视觉传达 | 160 | 4 | 1 |
5 | 动画设计 | 125 | 3 | 1 |
6 | 数字媒体艺术 | 94 | 2 | 1 |
7 | 公共艺术 | 75 | 2 | 1 |
五、推免工作程序
凡申请推免的学生,由本人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并附学生身份证、课程成绩单、四六级成绩证明、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的电子稿提交至学院学工办邮箱:sjysxyxgb@jcu.edu.cn,并带原件进行现场核对,复印件留存学院。
具体如下: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
命名方式:姓名+学生证(身份证)
(2)《景德镇陶瓷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
命名方式:姓名+申请表(诚信承诺书)
(3)大学第1-6学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同时提交PDF扫描版,盖章后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可在大学生活动中心打印盖章)
命名方式:身份证号(姓名)+成绩单
(4)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成绩单(或成绩证明)
命名方式:姓名+外语证明
(5)附加分材料(含专业成果类、大学生竞赛类、学术科研成果类、综合性荣誉
称号类及社会实践类材料)
命名方式:姓名+附加分材料
纸质稿材料提交:(1)——(4)材料提交至教务办邓翔宇处;
(5)材料提交至团委李晶晶、学工办许文静处。
六、工作时间节点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9月2日 | 启动推免工作宣传,组织解读政策 |
2 | 9月3日 | 确定工作细则,向学生公布(设院网站和公告栏) |
3 | 9月6日-8日 | 学生提交推免材料。推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8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
4 | 9月9日-10日 |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 |
5 | 9月11日 | 根据推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推荐名额确定拟推荐资格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组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核 |
6 | 9月12日 | 经教务处审核后挂网公示并提交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至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