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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制度,是激励在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为加强我院推免工作管理,充分保障学生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推免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根据《北方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民大发〔2025〕14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考核重点,同时注重学生学习能力、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其它特长等方面的考查。
二、组织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白光珍、何皎
成 员:邢媛、范文杰、赵宏伟、韩春、杨蕾、王蓓蓓、钟卫军、金枫、王宇、秦威、郭晶晶、马豪泽、马世贵、乌云、李锦赫
三、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生)。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学业成绩优异。其中:
1.前3学年全部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含辅修和微专业课程)排名在本专业前15%以内;
2.前3学年已修读全部课程的首次成绩均及格;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有效期内),或雅思(学术类)成绩不低于5.5分(有效期内),或校内大学外语(非英语语种)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四、遴选规则
学生在满足推免基本条件基础上,按综合成绩评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遴选。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奖励成绩两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成绩,其中学业成绩占90%,奖励成绩占10%。
(一)学业成绩为培养方案要求的已修必修课程平均成绩×90%,满分90分。平均成绩=∑(必修课成绩×课程学分)/∑必修课学分,平均成绩对应的绩点为平均学分绩点(学院各专业应修读必修课课程列表见附件1)。
(二)奖励成绩满分10分,主要包括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荣誉称号、学科竞赛获奖、科研成果、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
1.获得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不含奖学金),国家级奖励1分、省部级奖励0.5分。奖项、等级和奖励分值由学院认定,累计不超过1分。
2.学科竞赛获奖按下表计算奖励分值:
等级 奖项 | 国家级(国际级) | ||
A+ | A | B | |
最高奖次 | 3 | 2 | 1 |
次一奖 | 2 | 1 | 0.5 |
次二奖 | 1 | 0.5 | 0.3 |
学科竞赛团体获奖的,只对前三名按100%、70%、50%比例参照上表计算奖励分值。奖项、等级和奖励分值由创新创业学院认定,累计不超过3分。
3. 在校期间以北方民族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或被转载、检索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对于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只认定排序第一的作者)按照下表计算奖励分值:
类 别 | 一类及以上 | 二类 | 三类 |
分 值 | 3 | 2 | 1 |
科研论文类别和奖励分值由科研处认定,累计不超过3分。
4.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奖励0.5分;服役期间获得战功、表彰奖励1分。奖励分值由学生处认定,累计不超过1分。
5.赴国际组织总部或海外的驻外机构办事处开展3个月及以上实习每次奖励0.5分。奖励分值由国际合作交流处认定,累计不超过1分。
6.参加公益活动、定点帮扶、对口支援、服务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活动每次奖励0.1分。奖励分值由团委认定,累计不超过1分。
同一事项符合多次奖励加分时,原则上只认定一次。以上相关证明材料获得时间截至推免当年的8月31日。
五、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生的名额以学校下达名额为准。
六、遴选程序
(一)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二)学院官网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开展宣传动员,积极引导学生参加推免工作,并完成初选学生学业成绩的核算与公示。
(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提交《北方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至学院。
(四)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完成学生奖励成绩与综合成绩的核算与公示。
(五)学院根据推免名额及学生专业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推荐名单,并于学院官网及公告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可填写《北方民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学院办公室申请复议;如学生获得学院推荐资格拟自愿放弃,填写《北方民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声明》(附件4),并由学院依据学生的专业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推免学生。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写《北方民族大学2026年拟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附件5)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本年度推免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国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注册及信息填报。
七、管理与监督
(一)推免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二)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八、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音乐舞蹈学院负责解释。遇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政策调整时,以当年招生有关文件为准。
音乐舞蹈学院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