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详情
学院各相关部门、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学院推荐202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一)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长:卿志军、李蔺
副组长:胡凯、李楠、李杉
秘书:王晨棋、赵威、李唯正
纪检:许晶、李唯正
小组成员:杨秀侃、李洁、任磊、阮永晨、陈纯玥、曹亚兰、蔡挺、张茜、麻莉、吕永、龙志飞
(二)学院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卿志军、李蔺
副组长:胡凯、李楠、李杉
秘书:王晨棋、赵威
纪检:许晶、李唯正
成员:杨秀侃、李洁、任磊、阮永晨
二、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的安排,我院5个专业202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共6个指标,根据专业分布以及绩点排名和加分情况统筹考虑。
三、推荐基本条件
(一)符合推荐对象要求;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
(四)截止规定的申报时间,除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外,已修读的课程无不及格课程;完成大学一至三年级专业必修课程、学科基础必选课程(不含学科专业导论)、专业核心课程、实践课程,总成绩排序在该专业同年级前30%;
(五)截止规定的申报时间,学院学生工作部门组织的最近一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序在该专业同年级前30%;
(六)非外语类专业普通类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艺术类专业学生成绩不低于355分);参加小语种的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艺术类专业学生不低于50分)。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成立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计划,研究确定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及名额分配方案并向学生公布。
(二)组织学生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海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或《关于自愿放弃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声明》(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于2025年9月6日上午十点前交至教务办邮箱,纸质版于2025年9月7号下午三点前交至教务办。(新闻、广电、编导、表演专业请发至xinwenjiaowu@qq.com,中俄专业请发至1204227087@qq.com)未填写申请表的学生,学院不受理其资格审查等工作。
(三)学院教务办于2025年9月5日中午前完成2022级学生专业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学院学工办于2025年9月5日中午前完成2022级学生综合测评排名。并于2025年9月6日下午前完成对提交申请的学生的学业条件和资格审查。
(四)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 5 人)。专家审核小组于2025年9月7日对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申请奖励加分(T)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无奖励加分可不参加答辩)。专家审核小组依据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按照“推免生奖励加分计算办法”(附件3),对学生的奖励加分进行核定。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需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填写《奖励加分答辩专家审核鉴定意见表》(附件5)。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五)确定推免生名单。推免生的最终成绩由专业必修课成绩平均绩点(P)和奖励加分(T)组成。学院依据推免生最终成绩排名,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分配的名额按1:2比例确定推荐人选。报送《海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附件4)并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报送材料。学院教务办于9月8日下午四点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科:(1)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及名额分配方案;(2)学院网站公示截图;(3)《专业成绩排名表》;(4)《学工部综合测评排名表》;(5)《海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双面打印);(6)推免生(签字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pdf 格式(命名方式:身份证号_姓名);(7)《关于自愿放弃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声明》;(8)《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含电子版);(9)《奖励加分答辩专家审核鉴定意见表》。
五、其他事项
(一)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应随时关注招生院校的通知,以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的开网通知,登陆填报考生个人信息,在网上填报志愿(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填报平行报考志愿),及时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选择确认通过复试的就读单位,逾期未能通过招生单位复试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二)报考、复试与接收等相关工作安排及“推免服务系统”系统操作说明以教育部网站和招生单位的通知为准。
(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大、操作规程严格的工作,学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握推荐条件,认真遵守工作规范,切实做好今年的推荐免试工作。对因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和事故者,学校将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徇私舞弊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人员,学校应依规依据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学院纪检工作人员对推免工作全程监督。
(七)学生如需咨询本次推免工作的相关问题可与学院教务办王老师、赵老师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0898-65676596
地址: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文学楼三楼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教务办公室
(八)学生如有关于本次推免工作的投诉,可与学院办公室陈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0898-65676289
地址: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文学楼三楼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办公室
(九)本文由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负责解释。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