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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人才培养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等要求,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切实提高推荐和接收质量,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推免方案”)。
一、推荐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专升本、临床医学专业免费医学定向生不列入推免范围),预期在专业学制年限内能够正常毕业。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育考核年均80分以上。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实验动手能力强,实验成绩优秀,思维逻辑清楚,反应敏锐,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除外国语文学类专业外的其余专业考生,需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外国语文学类专业考生需获得专业四级合格证书。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七)体测成绩达标、体育成绩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名额分配
按照2026届各专业预计毕业生学生人数(人数统计截止时间按2025年8月20日实时在校生人数为基准),参照2025年推免研究生计划,根据国家一流专业、省一流专业、重点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等条件设置比例,制定2026年分专业推免学生名额,详见《贵州医科大学各专业2026届应届毕业生推免名额分配方案》(附件1)。
三、遴选指标
(一)学生历年考试平均学分绩点成绩
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历年学业考试科目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推免工作最基本的遴选指标。
(二)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参照《贵州医科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加分指标体系(试行)》(校政发〔2021〕83号)附件2的标准执行。
(三)综合测评成绩构成
1.综合测评成绩=学生历年考试科目加权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换算)×90%+各项测评加分×10%。
2.学生历年考试加权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排名由教务处提供。
3.综合测评加分由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参照《贵州医科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加分指标体系(试行)》,按规范程序严格审核后确定。
4.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要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对具备推荐条件的2026届本科毕业生按照分专业进行排名,并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给各学院的推免名额,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推荐。
四、组织实施及日程安排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2.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护理学院、法医学院、医学检验学院、医学影像学院、口腔医学院、生物与工程学院(健康医药现代产业学院)、外国语学院、运动与健康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麻醉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儿科学院等17个学院分别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工作实施
1.坚决执行推免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和审定推荐办法、推荐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和审定学院的实施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
2.各学院具体负责推荐工作,将拟推荐名单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并按照规定时间将拟推荐名单报送教务处汇总。
3.教务处汇总拟推荐名单,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三)日程安排及工作内容
1.9月10日前,学校下发《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6年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贵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附件3)。
2.9月11日前,各学院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学生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召开年级辅导员及有关人员会议,认真传达《贵州医科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6年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由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初步推荐意见。
3.9月17日前,各学院学生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审核鉴定及答辩完成后,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应及时汇总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并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推荐。
4.9月18日前,各学院将填写完整的《贵州医科大学各专业2026届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纸质版(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审核签字、盖章)及电子档、学生书面申请、《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交教务处,同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时间为3天。
5.经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单位。
五、监督检查
(一)各学院对本单位推免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强化对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招生的监管。
(三)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四)为保证我校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医科大学纪检监察组监督。
监督电话:0851-88545304
联系人及电话:邢 皓 18508555008
张 吉 13984303873
附件:1.贵州医科大学2026届毕业生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2.贵州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加分细则(试行)
3.贵州医科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
4.贵州医科大学各专业推免名单填表说明
5.贵州医科大学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推免生推荐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