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详情
第一章 总则
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关于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推免生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从国家战略需求和高质量发展需要出发,优先支持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牢固树立质量意识, 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推免生工作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各系部主任、各相关办公室、教师代表组成的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荐工作。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韩冬楠、包青虎
成员:李志春、吴宇、高耀辉、苗秀、郭媛媛、靳晓东、周碧瑶、安娜、彭程、吕中强、张轩、张茜、肖凤杰、李艳、边坤、孙丽平。
办公室设在教学办,办公地点:明德楼B210,电话:5953907。
第二章 申请条件
推荐工作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坚持择优推荐、保证质量,把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遴选推荐和考核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推荐。被推荐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四年制专业前六个学期(五年制专业前八学期)必修课程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30%。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所有修读课程一次性通过(以教师评定成绩为准,不含各种加分因素)。
(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
(六)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本校二级教授或学科带头人牵头的三名以上(含三名)教授联名推荐,学生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发明专利、创新创业比赛、主持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等,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和教授推荐信经学院公示、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可不受上述第(三)条限制。
第三章 推荐名额
按照学校以年度预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为基数(其分配总指标数原则上不高于当年毕业生总人数4%),综合考虑自治区级示范性特色学院、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实效、升学率等因素确定预推免指标的分配原则。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指标数以学校当年下达指标数及分配办法为准。
第四章 选拔办法
(一)初选
按各专业报名人数以必修课程学分绩排名,按照申请条件进入推免选拔环节,以综合测评成绩为考量依据。
(二)推免综合测评成绩构成
对进入推免选拔环节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测算,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课程学习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构成(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三)课程学习成绩及测算办法
课程学习成绩以必修课程学分绩来衡量,总分为100分,考核范围为四年制专业前六个学期(五年制专业前八个学期)所有计划内必修课程的考试成绩,必修课为首次成绩。必修课程学分绩的考核与计分由学院负责。
必修课程学分绩的计分办法为:
必修课程学分绩=Σ(必修课成绩×该课程学分)Σ 必修课程学分
(四)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
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同一项目不得累加计算,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推免生学术专长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及以上等级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获得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获得专利;以主持人身份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等。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学院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加分事项,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执行。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办法见附件1。
(五)综合测评成绩计分办法
综合测评成绩=课程学习成绩×90%+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10%
第五章 免推程序
(一)学院制定实施细则
学院根据学校实施方案,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公布。
(二)公布推免生指标
根据学校确定的学院推免生指标及分配办法进行公布。
(三)个人申报
学院根据推免工作通知要求,组织学生个人申报。申报人须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四)确定预推免入围人选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综合测评成绩顺序确定预推免名单,并将综合测评结果及预推免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五)学校资格复查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预推免人选进行资格复查,将复查结果向校党委汇报后对资格复查合格的学生进行公示。
(六)推免生登记
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发文确认,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七)报考接收院校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及方式,自主报考接收院校。
(八)其他
1.截至教育部规定时间后,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或本人放弃,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
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资格。
第六章 申请材料
(一)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内蒙古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二)截止推荐时本人成绩单。
(三)对于以特殊学术专长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推荐信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四)学生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证明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业务能力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材料。
上述各种申请、证明材料须打印书面材料上报。要求所有上报材料规范、整洁,A4幅面装订,并附证明材料原件。
第七章 其他
(一)推荐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指标,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实行回避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参加推免时,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当年的领导小组以及推免工作。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审慎填报接收院校,珍惜推免机会,切勿造成推免名额浪费。
(四)凡已推荐的学生须在推荐学年正常毕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未取得本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2、有违纪处分记录。
3、被推荐人存在其它事由,学校认为不适宜推免的。
第八章 附则
(一)学生对公示的推免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可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二)本办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9月1日
附件1: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办法
基础要求:要求参加推免的学生,大学期间体育测试成绩必须在合格及以上,否则取消推免资格。
一、专业素质类加分(满分75分)
限第一作者或主持人,且单位归属为内蒙古科技大学。
(一)科技创新获奖(满分35分)
科技创新、设计竞赛类获奖:
1、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国家级:
一等奖:20分
二等奖:15分
三等奖:10分
2、其他竞赛
国家级:
一等奖:10分
二等奖:8分
三等奖:5分
以上加分仅限获奖当年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竞赛榜单目录内赛事及建筑类行业认可的权威专业竞赛;且同一作品获不同级别奖励者按最高级别计分,同年同一赛事不同作品获奖,仅按其中一项最高奖项计分。
(二)发表论文(以见刊及检索为准,满分10分)
在核心及以上等级期刊发表科研论文加10分。
(三)专利(以授权为准,满分10分)
获批授权发明专利加10分,实用新型加5分,外观专利加3分。该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四)项目(满分10分)
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者,国家级加10分,省部级加5分。该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五)四六级(满分10分)
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者加10分,大学英语四级者加5分,其它小语种参照此办法。
二、综合素质考评加分(满分25分)
参军入伍服兵役,满两年加5分,满五年加10分;参加官方的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及由政府官方认定的其他荣誉,成绩与表现突出者,省部级荣誉加5分,国家级荣誉加10分。
在学校、学院学生组织工作连续满两年加2分,连续满三年加3分;满一年(仅限于支部委员)加1分。
以上荣誉同一年度同一荣誉按最高级别计分,同一荣誉不同年度可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