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详情
根据上级2025年相关推免工作要求、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26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和本科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本科生院常务副院长和学生处处长任副组长的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学生处、团委相关负责人以及各相关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推免工作。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和审定学校推荐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并组织指导各学院完成推免工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应成立以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和学生副书记为组长的学院推免工作组。学院推免工作组负责整体组织完成学院推免各项工作,其中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学生学业成绩,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审核学生思想政治表现。
二、推免工作要求
(一)基本条件
学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申请参加推免的基本条件原则上按所在年级学生手册中的《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二)工作要求
推免工作应坚持严格规范管理,确保推荐过程公平公正。推免办法及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均在本科生院网站主页进行公示。各类推免工作要严格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执行。各学院在开展宣传推免政策、组织学生报名、名单公示等工作中应确保信息公开,对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学生排名、申请科研创新素养的材料和成绩、申请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的材料和成绩、拟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学生名单等均应公开公布,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确保择优选拔过程公平,推免结果公正。
三、推免类别及实施细则
我校推免生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普通类推免,具体实施细则见《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第二类为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及保留学籍任辅导员推免,具体实施细则见《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及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第三类为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推免,具体实施细则见《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工作实施细则》(附件3)。
四、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推免的名额分配综合考虑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各学院深造率等情况,根据教育部要求,优先支持国家战略急需领域以及向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倾斜。
1.普通推免
普通推免的名额分配方案按照下述原则进行。
(1)按学生人数、深造率分配
根据各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在全校的占比和上一年度深造率总体情况进行分配。
(2)向国家急需领域、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倾斜
名额分配时向基础学科、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的学科、一流学科和国家一流专业适当倾斜。
(3)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倾斜
为推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重点向承担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学院倾斜。
(4)中外合作办学
结合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培养、深造的特点,学校按照一定比例划拨中外合作办学名额给专业学院,由专业学院结合当年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情况统筹使用。
2.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及保留学籍任辅导员
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及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名额按照上级及学校确定的指标由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3.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
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名额按照上级给定指标由相关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五、日程安排
(一)推荐阶段
1.普通推免
(1)各学院根据本通知的精神制定本学院普通推免的实施细则,9月5日下午16:00前,将本学院推免工作组名单、普通推免实施细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以下简称学校推免办公室)备案。
(2)9月12日中午12:00前,各学院公布本学院普通推免实施细则,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推免申请表和相关模块成绩认定证明材料,并完成相关模块成绩审核认定公示及课程成绩排名公示工作。
(3)9月15日中午12:00前,核算报名学生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确定排名,将核算总成绩和排名结果向学生进行公布,同时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备案。
(4)9月15日下午17:00前,各学院在网站公示拟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学生名单和3~5人的递补学生名单,同时将名单报学校推免办公室。
2.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及保留学籍任辅导员
9月14日前,学生工作处(部)、团委根据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及保留学籍任辅导员选拔实施细则,会同各学院组织完成符合条件学生申请报名及选拔工作,并将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及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学生申请表、证明材料、审核意见、拟入选学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入选此项目的学生不可再参与其他类型推免。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后,需做好学生通知工作,并与相关单位沟通确认接收事宜。
3.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
9月15日前,卓越工程师学院根据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实施细则组织完成学生选拔工作,并将拟入选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入选此项目的学生不可再参与其他类型推免。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后,需做好学生通知工作,并与相关单位沟通确认接收事宜。
(二)审议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9月18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的普通、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及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学生名单进行审议。审议后的学生名单在本科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在公示期内学校推免办公室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获得推免资格。申诉办法见《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申诉渠道》(附件4)。
(三)信息报送
9月19日前报送信息。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给北京市及教育部相关部门,经审核后全部上载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
(四)填报志愿
学生通过推免系统填报志愿,参加校内外各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逾期未能通过校内外招生单位复试者自动放弃推免资格。报考、复试与接收等相关工作安排请以推免系统操作说明及报考学校研究生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六、回避制度
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本校教职工子女或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报备或申请回避,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相关政策见《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回避制度实施细则》(附件5)。
七、其他
为了确保推荐工作有效,确保招生名额落到实处,申请推免并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学校后续将不再为其制作出国留学使用的英文成绩单,请学生慎重报名。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及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3:《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4:《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申诉渠道》
附件5:《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本科生院
2025年9月4日
附件1:
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普通类别的推免工作。
一、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和本科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本科生院常务副院长和学生处处长任副组长的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学生处、团委相关负责人以及各相关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应成立以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和学生副书记为组长的学院推免工作组。学院推免工作组负责整体组织完成学院推免各项工作,其中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学生学业成绩,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审核学生思想政治表现。
二、推荐选拔程序
1.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可以自由申请,在本学院报名。
2.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排序,择优选拔推荐,确定拟推荐人选,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予以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学生获得推免资格。
三、申请的基本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要求:(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反学术诚信记录;(3)品行表现优良,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或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已解除。(4)存在其它不良表现的,经校院研究确认,不具有申请资格。
2.已经取得的学分满足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进度的要求且前三学年必修课已全部修读通过;已修的以百分制记载成绩的课程成绩合格且不得有因不及格出现的补考或重修记录,以五级制记载成绩的课程不及格门次不得超过1门次。
3.课程成绩的计算范围为以百分制和五级制记载成绩的课程,按照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序,课程成绩专业排名入围比例不超过40%;对于具备较高政治素养,有较强的组织和表达能力,并符合学校相关要求的同学,课程成绩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50%;对于在学校指定的学科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或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创造发明专利的学生,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1-4级论文的学生,课程成绩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50%。
4.外语条件要求:(1)2026届非外语类专业毕业生英语语言能力成绩不低于70分,对于个别专业培养方案中英语课模块要求少于9学分或修读其他语种而无法认定英语语言能力的,英语水平要求为达到相当于70分水平。对于按照艺术类招生的学生,英语语言能力成绩不低于60分。(2)2026届外语类专业由语言学院确定,并在本院实施细则中明确。
5.已经取得的综合素质培养学分满足《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德育与全面发展培养实施方案》规定的要求。
6.企业定向和国防定向的学生必须经过原定向培养单位的批准。
7.对于在我校学习满两年及以上后参加国际交流项目且在国外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由学院参照以上条款的精神,考虑在我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国外学习情况确定基本条件和成绩折算办法。
四、择优选拔方式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择优选拔。在推荐过程中应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查,既要重视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又要重视考察业务水平。具体按以下原则择优选拔:
申请普通推免的学生课程成绩一般不应低于80分,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序,依次推荐。总成绩由课程成绩、数学与专业能力、外语语言能力、科研创新素养、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五个部分按比例折合后汇总而得,目的在于导向学风建设,培养学生的科研潜质,推进“三全育人”体系。
1.课程成绩模块
课程成绩在总成绩中占比70%,取前六学期学生修读的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补考成绩不参与计算。
2.数学与专业能力模块
数学与专业能力模块在总成绩中占比20%,取学生培养方案中“数学能力模块”“学科基础课程模块”的必修课和“专业核心必修课程模块”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3.外语语言能力模块
外语语言能力模块在总成绩中占比3%。
非外语类专业,取学生“英语语言能力”课程的最高成绩,学生可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大学英语课程设置及成绩记载办法》中的规定多次认定“英语语言能力”。
外语类专业、修读除英语外其他语种的学生、无法认定英语语言能力的专业,由相关学院自行确定外语语言能力模块的计算办法。
4.科研创新素养模块
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在总成绩中占比4%。参加导师计划,具有进一步培养潜质,被导师认定为优秀的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获得科研创新素养成绩,具体的评分标准由各学院自行制定,应根据成果、水平级别、学生贡献程度细化评分标准,评分依据和结果都要公示。以上项目必须在推免当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证明材料方可被认定。各学院对科研创新成果、参赛获奖等加分指标的审定应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
5.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
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在总成绩中占比3%。修读综合素质培养实施方案的学生,综合素质与表现优秀的学生,在文艺和体育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参军入伍表现良好的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表现良好的学生可获得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成绩,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评分指导意见,具体评分标准由各学院自行制定。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采用百分制记载成绩,其中修读综合素质培养实施方案最多可获得60分,其余各单项最多获得20分,获得多项成绩可累加计分,但总成绩不超过100分。
(1)学生修读综合素质培养实施方案获得的成绩由学生工作处提供,并向学生公示。
(2)学生综合素质与表现评分的指导意见由学生工作处提供,评分标准由学院制定,并向学生公示。
(3)在文艺和体育方面获得北京市级以上奖励的学生,获奖名单和评分指导意见由团委和体育部提供,评分标准由学院制定,并向学生公示。
(4)参军入伍学生服役期间的表现、获奖、立功情况和评分指导意见由学生工作处提供,评分标准由学院制定,并向学生公示。
(5)学生在国际组织实习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评分标准由学院制定,学院应视实习组织类别、工作内容、学生表现区分评分额度,评分结果向学生公示。
五、其他
詹天佑学院本博贯通培养的学生应满足《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中的相关条件,按照詹天佑学院相关细则实施。
附件2:
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及
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及保留学籍任辅导员类别的推免工作。
一、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
(一)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担任,团委、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学工部、研工部、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纪委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选拔的全面领导,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团委负责。
(二)申请的基本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须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要求: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2.已经取得的学分满足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进度的要求且前三学年必修课已全部修读通过;已修的以百分制记载成绩的课程成绩合格且不得有因不及格出现的补考或重修记录,以五级制记载成绩的课程不及格门次不得超过1门次。
3.课程成绩的计算范围为以百分制和五级制记载成绩的课程,在计算课程成绩排名时,按照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序,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补考成绩不参与计算。课程成绩专业排名前40%;具备较高政治素养、有较强的组织和表达能力并符合学校相关要求的同学(如在重大政治任务或重大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优异者),课程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4.外语条件要求:
(1)非外语类专业:英语语言能力成绩不低于70分,对于个别专业培养方案中英语课模块要求少于9学分或修读其他语种而无法认定英语语言能力的,英语水平要求为达到相当于70分水平。对于按照艺术类招生的学生,英语语言能力成绩不低于60分。英语成绩截至当年8月31日前。
(2)外语类专业由相关学院自行决定。
5.已经取得的综合素质培养学分满足《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培养与认证实施方案》规定的要求。
6.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必须经过原定向培养单位的批准。
7.在我校学习满两年及以上者,参加国际交流项目且在国外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的,由学院参照以上条款的精神,考虑在我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国外学习情况确定基本条件。
8.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家国情怀和志愿精神,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具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作风正派、意志坚强、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须为志愿北京网站的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热爱并愿意从事支教工作。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证资格者、重大政治任务参与者、重大活动志愿者、学生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推荐程序
1.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可以自由申请,在本学院报名。
2.本科生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复审,校团委组织进行岗位适应性考察,岗位适应性考察包括理论考察和实践考察,择优确定初步推荐人选,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全校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学生获得推免资格(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
(四)择优选拔方式
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的选拔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择优选拔,具体方式如下:
1.学生应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并已报名参加学校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所有预选拔环节。
2.学校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依据预选拔环节考察情况、学习排名、岗位适应性考察(理论考察)情况,结合政治表现和政治面貌、重大政治任务参与情况、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参与情况、担任学生干部情况、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证资格等综合确定岗位适应性考察(实践考察)名单。确认参加岗位适应性考察(实践考察)的学生原则上不可自行放弃支教保研资格。
3.体检。学生在岗位适应性考察期间参加由学校团委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体检项目执行,体检报告中有复检项目提示的学生需进一步复检,未通过体检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
4.岗位适应性考察(实践考察)包含模拟授课等环节。重点考察仪态仪表、语言表达、课堂组织能力等。
5.学校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学生基本情况、岗位适应性考察表现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符合招募指标的正选建议人选,以及约于招募指标30%左右的递补人选,并对正选建议人选及递补人选进行公示。拟获得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推免资格的正选建议人选将不再具备其他类型的推免资格。
6.学校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后,需做好学生通知工作,并与相关单位沟通确认接收事宜。
7.由学校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获得推免资格(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
(五)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预选拔环节要求
预选拔环节,由学校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发布预选拔通知,各学院组织学生参加报名。
2.由各学院学生工作联席会组织考察评价工作,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及排序,学院考察评价具体内容及程序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3.由学校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报名同学进行岗位适应性考察。
二、保留学籍任辅导员
(一)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保留学籍任辅导员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本科生院、学工部、人事处、组织部、研工部、团委和研究生院相关单位负责人。保留学籍任辅导员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保留学籍任辅导员选拔工作的全面领导,具体工作由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学工部)落实。
(二)申请的基本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保留学籍任辅导员)须满足《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2022版)中第二条关于申请免试研究生的条件要求,且须具备胜任辅导员岗位的基本素质条件,具体如下:
1.基本要求: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反学术诚信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或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已解除;具有胜任学生辅导员岗位所必备的身体条件;存在其他不良表现的,经校院研究确认,不具有申请资格。
2.课程完成要求:已经取得的学分满足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进度的要求且前三学年必修课已全部修读通过;已修的以百分制记载成绩的课程成绩合格且不得有因不及格出现的补考或重修记录,以五级制记载成绩的课程不及格门次不得超过1门次。
3.课程成绩排名要求:课程成绩(指以百分制和五级制记载成绩的课程成绩,下同),按照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序,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补考成绩不参与计算。课程成绩专业排名前40%;具备较高政治素养、有较强的组织和表达能力并符合学校相关要求的同学,课程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4.外语水平要求:非外语类专业学生英语语言能力成绩不低于70分,对于个别专业培养方案中英语课模块要求少于9学分或修读其他语种而无法认定英语语言能力的,英语水平要求为达到相当于70分水平。对于按照艺术类招生的学生,英语语言能力成绩不低于60分。英语成绩截至当年8月31日前。外语类专业由语传学院自行决定。
5.已经取得的综合素质培养学分满足《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德育与全面发展培养实施方案》规定的要求。
6.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必须经过原定向培养单位的批准。
7.对于在我校学习满两年及以上后参加国际交流项目且在国外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由学院参照以上条款的精神,考虑在我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国外学习情况确定基本条件和成绩折算办法。
8.中共党员,要求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组织和表达能力、有较强专业能力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热爱并愿意从事辅导员工作。
(三)推荐程序
1.参加保留学籍任辅导员推免的学生应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并已报名参加学校保留学籍任辅导员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所有预选拔环节。
2.学校保留学籍任辅导员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预选拔环节各项成绩,根据学校统一的辅导员岗位需求择优确定推荐建议人选,报本科生院进行资格复审。推荐建议人选应按要求参加相关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具备推荐资格。拟获得保留学籍任辅导员推免资格的学生将不再具备其他类型的推免资格。
3.学校保留学籍任辅导员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后,需做好学生通知工作,并与相关单位沟通确认接收事宜。
4.由学校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推荐学生名单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获得推免资格(保留学籍任辅导员)。
(四)保留学籍任辅导员预选拔环节要求
保留学籍任辅导员的选拔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择优选拔。预选拔环节由学校保留学籍任辅导员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其中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发布预选拔通知,各学院组织学生报名。
2.报名学生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理论素养考察、民主测评和心理测评。
3.各学院学生工作联席会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组织考察推荐工作,确定学院推荐学生名单。
附件3:
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2026年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招生计划,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北京交通大学与国铁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电信、中国中车、中国兵器、中国能建、中国通号、中国铁建、中国中铁、中交集团、中国机械总院、中国融通、中国建材、中国数联物流、京东方、华测导航、经纬恒润、腾讯等18家企业联合在2026届本科毕业生中通过推免方式招收攻读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硕士、博士的相关专业领域学生,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专项介绍
1.该专项为中组部、教育部等9部委联合实施的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旨在培养卓越工程师。
2026年招生关键领域: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智慧能源、网络安全、新材料、关键软件、工业母机、先进试验与测试、集成电路。
研究生接收专业为以上9个关键领域相关的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及其下设领域。
2.采用“项目制”招生,按照“企业提供课题和经费”“校企导师选题”“校企共同招生”,开展有组织科研和人才培养。
3.工学交替培养模式:硕士在校课程学习1年、企业科研实践1年、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及毕业相关工作1年;直博在校课程学习2年、企业科研实践2年、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及毕业相关工作1年。根据课题开展需要、科研实践要求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安排,校企双方共同承担培养与管理工作。采取校企导师组指导制度,校企双方导师(组)共同负责研究生全过程培养。
二、学生申请条件与遴选要求
1.符合《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中的申请条件。
2.原则上本科前三学年课程成绩专业排名前30%,对于具备较强科研与工程实践能力的学生,课程成绩专业排名可放宽至40%。詹天佑学院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不受课程成绩专业排名限制,但只能参加直博选拔。
3.工程技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工程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学习能力。
4.学生根据个人意愿,填报联合培养企业、关键领域、课题方向及校内导师意向。
填报企业只能选择1家,可以选择是否接受报名企业调剂。企业内关键领域最多选择2个,默认按填报的第一个关键领域安排专家组。对于接受报名调剂和填报2个关键领域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征求学生意见后,更改报名企业或启用填报的第二个关键领域。
每个关键领域内课题方向最多可填报3个志愿(课题方向代码),相应课题方向下选择1个校内导师意向。确定拟录取后,结合校内导师与学生意向,确定学生导师及研究生专业。学校将尽量满足学生的导师意向,但不能保证满足。
三、推荐程序
1.成立校企招生工作组,负责审议招生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等。校企招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卓越工程师学院。
2.按照报名企业、领域等进行分组面试,各面试组企业专家数量超过面试组专家数量的一半。
3.招生指标按企业、关键领域、学位层次(硕士/直博)、学院分配,企业内每个关键领域每个学位层次学院指标未完成时,在该企业该关键领域该学位层次内学院间调配。
4.企业内每个关键领域每个学位层次学院内面试成绩按课题方向排序,按每个课题方向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课题方向数量超过剩余指标数量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课题方向,直至指标使用完毕。
5.面试成绩排序时,先用学生课题方向第一志愿进行排序,按课题方向录取人数均衡优先原则,顺序启用学生剩余志愿。如有学生放弃专项保研资格,按照上述原则依次递补推荐。
6.由校企招生工作组办公室形成拟推荐名单后,需做好学生通知工作,并与相关单位沟通确认接收事宜。拟获得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推免资格的学生将不再具备其他类型的推免资格。
7.由校企招生工作组办公室将拟推荐学生名单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获得推免资格(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
附件4:
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申诉渠道
为了确保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学校在推免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申诉,现将申诉渠道公布如下:
1.自即日起,各学院将对本学院的课程成绩、课程成绩排名、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成绩及支撑材料、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成绩及支撑材料、综合素质培养方案完成情况、总成绩、总成绩排名、拟获得推荐资格学生名单、拟获得递补资格学生名单等材料陆续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拟获得推荐资格学生名单、拟获得递补资格学生名单将在本科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校推免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实名申诉,学校推免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地点在计算中心105室,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51688651。
附件5:
北京交通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为确保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开展,根据上级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北京交通大学全体教职工、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校2026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严格按国家和学校有关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执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确保推免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重点对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参加推免强化监管。
第三条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校推免时,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时,要主动报备。
第四条 申请推免学生如为本校教职工子女,或有直系、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为我校推免工作人员,相关学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第五条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推免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责任。
第六条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已经入学的,将取消其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