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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硕士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生遴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设计艺术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
二、组织领导
设计艺术学院成立由本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为不低于7人的单数,负责本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细则制定、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另设秘书1名。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严谨、细致全面的开展推免生遴选工作,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学业表现,综合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优先推荐在本学科领域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的成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生遴选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遴选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未按规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生遴选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
设计艺术学院2026届推免生名额共11人,按照《设计艺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计算各专业推免名额如下,按照专业内的推免总成绩排序遴选:
专 业 | 名 额 |
工业设计 | 4 |
产品设计 | 1 |
环境设计 | 2 |
视觉传达设计 | 3 |
数字媒体艺术 | 1 |
若某专业提交申请人数少于分配名额,则剩余专业名额调整为学院机动名额,按照学院内的推免总成绩排序遴选。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品行端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4.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所学必修课程均合格以上(不包括通过补考与重修取得的合格),本专业排名在前30%以内(含)。专业排名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计算学生前三年六个学期的平均绩点排名。正考通过但重修的课程以首次分值计算绩点。
5.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具有以上特殊学术专长者可不受第4项限制,但需提交佐证材料和我校本(学科)专业三名以上教授的联名推荐书,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审议。如审议结果为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需将学生全部佐证材料在学院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推荐申请。申请同意后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根据专家审核小组审核结果给出审查意见。
(三)排名公示
各专业学生前三年平均专业排名和成绩绩点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日。
(四)个人申请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9月4日10:00前将《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思想鉴定表》一式一份,以及填写清楚个人具体业绩成果的《综合能力成绩表》(附件1)一式一份,诚信承诺书(附件2),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按照“综合能力成绩表”中考核项顺序排序,汇总装入档案袋提交。
纸质版交到学院办公室340室;个人填报的《申请表》《思想鉴定表》《综合能力成绩表》以及支撑材料电子版,以专业+姓名命名发送邮箱:shsy2022y@126.com。
2.所有业绩证明材料时间截点应在收件时间截点以前;提交材料务必准时,过时不候,材料后补无效。
3.论文成果需提交期刊原件,录用证明无效。
4.学科竞赛获奖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竞赛官网发布的竞赛结果截图),获奖作品方案打印稿、并由全部作者按署名顺序签字、指导教师签字,作者本人签署的作品原创性声明(附件3)。
5.大创项目需提供学校审核通过的项目等级证明材料,并由指导教师签字证明。
6.所有佐证材料按照“综合能力成绩表”中考核项顺序排序,并自行设计“佐证材料清单”,按清单顺序汇总成册。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审查提交申请学生是否具有参加推免遴选资格,并按照工作过程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学生名单。
(六)遴选与公示
1.遴选原则。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全面考察、突出重点、注重能力、保证质量的原则。
2.遴选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均可参加遴选考核。
3.考核内容及推免总成绩计算。遴选考核坚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严格审查推免资格,然后根据遴选指标体系科学、公平、公正地考核学生综合能力,详见附件1。申请推免遴选的学生必须如实填写、出示有关材料,一经发现并查实在推免生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满分各100分,总成绩=学业成绩(平均绩点所对应的成绩)×80%+综合能力成绩×20%。
4.确定拟推免资格名单与公示。根据各专业名额,按各专业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获得拟推荐资格学生名单;如果遇到平分情况,优先考虑学业成绩高者;若学业成绩也相同,则依次考虑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因素确定。若在公示期间经核实有不符合条件者,在专业内按排名次序增补,另行公示3日。拟推免资格名单将以公告的方式在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终推免生资格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五、管理监督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将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和本实施细则开展具体工作,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回避要求,加强过程监督。成立学院推免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推免生遴选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推免生遴选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受理学生对推免生遴选工作的异议和投诉,并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推免生遴选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保证咨询、申请和申诉渠道的畅通。对遴选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逐级申诉。
(三)咨询电话:
学院办公电话:024-89723768
学院监督电话:024-89724691
六、附则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设计艺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设计艺术学院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