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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沈阳体育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社会体育学院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刘秀红 邹本旭
成 员:孙光泽 杜 江 宋学岷 王 彪 张 彤
孙来爽 赵泽霖 李佳宝
秘 书:温建飞
二、推免生对象与名额
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与休闲体育专业2026届应届毕业生(不含留学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学生)。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推荐名额4名,候补4名。
休闲体育专业推荐名额1名,候补1名。
三、推免生条件与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一)推免生条件
推免生应符合《沈阳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沈体院发〔2025〕162号)中规定的推免条件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等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4.完成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前三年的应修课程,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所有科目无因考试不及格补考情况;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二)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外语水平(加分)+推免生成果赋分,满分100 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1)课程成绩=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0×80%。
(2)外语水平=《沈阳体育学院推免生外语水平评分标准》换算得分×5%。
(3)推免生成果=《沈阳体育学院推免生成果评分标准》换算得分×15%。
(三)推荐排序原则
1.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高者优先推荐。
2.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照专业必修课平均绩点排序,平均绩点高者优先推荐。
3.如果专业必修课平均绩点相同,按照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序,平均成绩高者优先推荐。
4.综合成绩、课程绩点、平均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四、推免工作程序
1.公布社会体育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排名。
2.个人自愿申报。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通知要求向社会体育学院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根据学校的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材料初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推免生名额和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确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及推荐顺序,同时需确定与推免生名单等额的候补名单,若因申请人数不足,候补名单达不到与推免生名额相同,则应以实际人数为准。
4.集中认定。社会体育学院将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汇总,提交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集中认定。
5.公示、上报。确定出的推免生拟推荐名单,须经社会体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议后,在社会体育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后,学院将相关推荐材料报送教务处。
五、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备注 |
8月25-30日 | 发布推免生遴选工作通知、公示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组织申报 | 社会体育学院 | |
8月31日-9月1日 | 审核材料、核算成绩、确定名单、工作小组审议 | 社会体育学院 | |
9月1-5日 | 拟推荐名单在沈阳体育学院社会体育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 社会体育学院 | 公示期5天 |
9月6日 | 向教务处报送推免生材料 | 社会体育学院 |
六、申报办法
1.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愿向社会体育学院相关年级办公室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2.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学生按照课程成绩、外语成绩、推免生成果赋分,加权核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形成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
3.推免工作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声明。经认定,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材料报送要求
1.学生所提交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均报送至年级办公室辅导员处。
申报材料经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认定后,将在沈阳体育学院社会体育学院网站公示5日,公示期为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
2.如对推免生遴选公示结果有异议,需在2025年9月5日前向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交复议申请表,进行复议。
监督与举报方式:纪委综合监察室举报邮箱sytyjw@126.com。
八、取消推免资格的几种情形
1.被确定推免后,因违法违纪受处分者。
2.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3.查实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存在舞弊情形者。
4.查实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到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