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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加强创新拔尖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了维护广大本科生的切身利益,确保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长春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会议等精神,特制订美术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美术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以及教师代表担任,成员由相关专业负责人、年级辅导员组成。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推荐名额,结合美术学院应届毕业生各专业人数、专业建设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及推免生名额。
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流程及细则
(一)确定推免生候选人
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校领导小组分配的各专业推免生名额,按照《长春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推免生推荐资格审定。
1.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任何因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记录,无任何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习成绩优异,基础知识扎实,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和实践环节无不及格、补考及重修、重新学习记录;
(4)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专业外语四级或以上等级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 60%(含)以上,或达到相应水平外语考试成绩(托福、雅思等);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②托福(TOEFL)考试成绩≥72分;
③雅思(IELTS)考试成绩≥5.5分;
④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
⑤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五级(PETS-5)考试成绩≥60分;
⑥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⑦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国际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注:外语专业考试未列全的,以国家认可考试类别为依据,须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2.要求至推免时段,参加推免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列本专业前10%;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按以上要求严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候选人,由候选人自愿报名参加遴选。放弃申报推免生资格的候选人需填写自主放弃申报意见书。学生思想政治表现情况由学院党总支出具意见,学业情况、外语成绩情况由教学院长负责完成并如实填写,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由工作小组总体负责完成核定。
(二)确定推荐人选
美术学院实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评价细则,结合平均学分绩点成绩(首次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完成排序,确定各专业推免生推荐人选。
本科阶段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评价细则:
1.竞赛类。作为主力成员(前三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教学竞赛(全国赛)(《长春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长师校字〔2022〕199 号)及《2024年长春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目录》(教务处〔2024〕56号)认定):获得一等奖:赋30分,二等奖:赋20分,三等奖:赋10分。
2.社会实践类。参加志愿服务:国家组织的赋20分,省级组织的赋15分。
3.学术成果类。在核心期刊上(以当年北京大学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赋 30 分。
4.国际交流类。到国际组织实习:赋 20 分。
以上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必须是官方下发通知,学校遴选推荐的人员,需要提供证书、服务时长、服务内容等佐证材料。国际组织实习不包括国际交流学习类型。
学生在上述某一项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分数最高的一项。序号 1、2、3、4每项赋分满分依次为30、20、30、20分。 第 1、3项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10+50)×95%+(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
(四)公示上报
拟推免学生名单在学院办公区和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推免学生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附则
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资格:
①经审核发现有伪造推免材料者;
②确定推荐名单后,受到行政处分者;
③确定推荐名单后,毕业设计(论文)和实践性环节等成绩不及格者;
④确定推荐名单后,申请出国者;
⑤不能达到长春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要求者。
2. 对推免公示结果有异议的,须在规定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提出。
3.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美术学院学院所有。
4. 本实施细则自2026届学生开始执行。
5. 本文件与学校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