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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 究生管理办法》,参考《运动医学院 2024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现将我院2025 年推免硕士学位研究 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领导,认真执行文件要求,学院成立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保平 李沙丽
副组长:贾绍辉 郭奇峰
成 员:王晓昆 李楠
二、推荐名额分配及管理
根据学校下达我院的年度推免生名额,兼顾不同专业。
三、推荐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优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 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态度端正,诚实守信,无弄 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英语成绩需达到以下标准:应用心理学、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 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数应达到 425 分及以上(或 IELTS≥ 6.0;或 TOEFL≥70);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应达到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 425 分及以上。运动人体科学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应达到 425 分及以上(或 IELTS≥5.0;或 TOEFL≥60)。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必须是参加本校组织的“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所取得的成绩。
3.学业成绩:(1)课程成绩: 占学业成绩的 50%。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前三年必修课、限选课课程(指人才培养方案中列出的选修课程) 学分,无补考、重修课程,且学习成绩居本专业排名的前 10 % ;(2) 实践成绩: 占学业成绩的 40%。由学院推免方案实施细则确定;(3)奖 励成绩: 占学业成绩的 10%。由学院推免方案实施细则确定。
四、测评办法
在符合推免条件的基础上,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1.按照综合分排名从高到低推荐。
2.计算方法:算术平均分*50%+实践成绩*40%+奖励成绩*10%=综合 分。
算术平均分:每个专业平均分第一名为 100 分,其他名次以自己的 平均分除以第一名平均分乘以 100 %计分。
实践成绩:在读期间代表学校或学院积极参加科研创新竞赛、文体 竞赛、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等并取得优异成绩,对学校和社会作出 贡献或产生重大影响者可加分(详细加分细则见附件 1)。
奖励成绩:所有奖励认定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31 日,附件 1 中 未提及的奖项或成果,奖励分值由推免工作小组认定。
五、推免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 请,填写《武汉体育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研 究生院网站可下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务必于 9 月5日 17:00 前提交学思楼 116 办公室审核。
2、学院审核公示。学院根据本细则对申请者所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并加权排序,并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计划,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推免生 名单,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9 月 6 日,学院对审定通过后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
4、9 月 9 日,上报学校推免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5、9 月 10-19 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评议推免生名单,向学校党委报告后,在学校官网公示推免生名单。公示名单无异议,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批。
6、9 月 28 日-10 月 20 日,获得本校推免生资格者后,推免生必须 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网上注册和报名等各项事宜。
六、监督管理
1、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 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交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2、所有推荐免试生在本科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在硕士研究生 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推荐免试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违反校纪校规或有违法行为者,将取消免试 研究生入学资格。
4、已被正式确定为推免生者,不得放弃资格,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 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参加就业推荐。
5、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27-87191743) 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