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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武汉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小组
组 长:柯 勇
副组长:雷海林
成 员:李屹峰 徐祥峰 刘长帅 陈君
二、推免对象
推荐对象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三、推免名额
依照学院推免成绩量化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按各部分所占比重加权排名后,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结合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综合考量确定排序名单,根据学校统一分配名额,按最终排名依次推免,如名次并列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投票决定。“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单列。
四、推免条件
(一)思想品德
政治思想表现优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态度端正,诚实守信,无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英语成绩需达到以下标准: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425分及以上(或IELTS≧5.0;或TOEFL≧60);
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必须是参加本校组织的“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所取得的成绩。
(三)学业成绩
1.课程成绩:占学业成绩的50%;
2.实践成绩:占学业成绩的40%;
3.奖励成绩:占学业成绩的10%。
(四)优秀运动员需达到相应运动成绩,且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应修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3,学位英语考试合格。
优秀运动员运动成绩条件为:
1.在近两届奥运会获得前八名或在近两届亚运会、全运会中获得前三名;
2.在本科学习期间获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获得前六名或亚洲锦标赛前三名;
3.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全国总决赛第一名。
以上获得成绩须为奥运或全运小项,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
(五)“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推免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符合教育部有关推免工作政策文件规定,符合学校当年推免条件,具有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学术素养和培养潜力。
(1)英语成绩:
与普通推免生英语成绩底线要求保持一致。
(2)学业成绩:
与普通推免生学业成绩底线要求保持一致。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5.身心健康,能胜任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地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6.需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中的1条,满足多项条件者优先:
(1)熟悉团学工作,具有一年及以上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参加校级“青马工程”培训班)且表现优秀;
(2)获“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等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类省级及以上竞赛表彰的项目成员;
(3)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具备较强的奉献精神和适应能力,个人事迹极其突出,在学校和社会上产生广泛积极影响,获省级及以上共青团、教育系统表彰。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者,有志愿服务经历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推免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武汉体育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教务处网站可下载),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院系审核公示。学院根据《武汉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和《武汉体育学院网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对申请者所有材料(所修课程学分、运动成绩、运动等级等)进行严格审核并加权排序,确定推免名单并公示不少于3天。
(三)录取公示。经学院审核通过并公示的排序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并在校园网公示不少于10天。
(四)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监督管理
(一)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对在推免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交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二)推免工作全程执行回避原则。申请人如与相关工作人员本人、其配偶及其子女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全程回避且不得参与推免工作。未按规定回避者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回避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本细则由网球学院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