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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武汉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武体院发[2023]5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为加强我院创新人才选拔、完善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进一步落实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有关工作,结合艺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成立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 芳、陈载阳
副组长:董琨炜、赵娜
员:辅导员、教师代表任小组成员
二、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三、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生计划执行。
四、推荐条件
(一)普通推免生:
1.政治思想表现优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态度端正,诚实守信,无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已解除处分不在处分影响期内的除外)。
2.英语成绩需达到以下标准:
(1)普通高考生: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数达到425分及以上(或IELTS≥6.0;或TOEFL≥70);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应达到大学英 语四级考试分数425分及以上;
(2)体育(艺术)高考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425分及以上(或IELTS≥ 5.0;或TOEFL≥60);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必须是参加本校组织的“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所取得的成绩。
3.学业成绩:
(1)课程成绩:占学业成绩的50%。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年应修课程,成绩单无不及格记录;专业类基础课程与核心课程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学习成绩算术平均分居本专业排名的前10%。
(2)实践成绩;占学业成绩的40%。由社会实践、竞赛实践、艺术实践三部分组成,按具体量化标准计算(见附件一);
(3)奖励成绩:占学业成绩的10%。按具体量化标准计算(见附件一);
4.优秀运动员须达到相应运动成绩,且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应修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3,学位英语考试合格。
优秀运动员运动成绩条件为:
(1)奥运项目:①在近两届奥运会获得前八名或在近两届亚运会、全运会中获得前三名;②在本科学习期间获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获得前六名或亚洲锦标赛前三名:③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全国总决赛第一名。以上获得的成绩须为奥运或全运小项,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
(2)非奥运项目:获得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或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第一名(非奥项目须经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3)全国学生体育联合会单项锦标赛冠军、集体项目前三名;全国体育院校单项锦标赛冠军,集体项目前两名。
(二)“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推免生:
1.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符合教育部有关推免工作政策文件规定,符合学校推免条件,具有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学术素养和培养潜力。
(1)英语成绩:
与学校普通推免生英语成绩底线要求保持一致。
(2)学业成绩:
与学校及学生所在学院普通推免生学业成绩底线要求保持一致。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5.身心健康,能胜任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地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6.需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条,满足多项条件者优先:
(1)熟悉团学工作,具有一年及以上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参加校级“青马工程”培训班)且表现优秀;
(2)获“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 ”、“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等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类省级及以上竞赛表彰的项目成员;
(3)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具备较强的奉献精神和适应能力,个人事迹极其突出,在学校和社会上产生广泛积极影响,获省级及以上共青团、教育系统表彰。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者,有志愿服务经历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工作原则及安排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 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笔试、面试等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获得运动等级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一)9月4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向各学院布置推免生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计划,确定各学院推免生计划。
(二)9月4 日-9月9日:学院完成各项推免生工作。
1.根据学校“推免生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推免生遴选细则和接收外校推免生章程,报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
2.根据本学院推免生遴选细则,核实、汇总申报材料,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3.提交推免生申报材料,包括:推免生综合排名汇总表(附表一)、量化一览表(附表二)、推免生资格申请表
(http://yjsy.whsu.edu.cn/info/1053/1345.htm)及申报材料附件(含:学习成绩单原件及扫描件、四六级成绩报告单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三)9月10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通过后在学校官网公示推免生名单。公示名单无异议,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9月19日:本校已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报考等事宜,推免生在规定时 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本校推免生报考我校各专业(专项)应与原本科专业门类(专项)一致,如特殊原因更改专业(专项),须经相关学院或教研室同意并复试,否则不予接收录取。
获运动竞赛优异成绩的本校推免生、研支团的学生原则上选择专业学位各专业(体育教学、运动训练)报考。
六、推荐程序及记分方法
(一)推荐程序
1.具备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武汉体育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本校)-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https://yjsy.whsu.edu.cn/info/1050/3291.htm,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学院对申请者所有材料(所修课程学分、运动成绩、运动等级等)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其中课程成绩材料需由艺术学院确认盖章,运动成绩的相关证书和材料需经训练竞赛管理中心确认盖章)。根据艺术学院推免生遴选细则开展遴选工作,并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计划,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推免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经院系审核通过并公示的排序录取名单报送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公示。
(二)计分方法
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毕业生根据在校期间的课程成绩(50%)、实践成绩(40%)、奖励成绩(10%),各部分所占比重加权排名。实践成绩与奖励成绩按照量化标准表计算(见附件一)。
七、监督管理
(一)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二)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交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推免工作全程执行回避原则。申请人如与相关工作人员本人、其配偶及其子女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全程回避且不得参与推免工作。未按规定回避者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回避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7193652
邮箱:3429516579@qq.com
本工作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自2025届本科应届毕业生起执行,由艺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