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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根据学校制定的《武汉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竞技体育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伟宏、徐法
副组长:余晓波、李丹阳、姜飞
成 员:杨秀华、黄轶、熊俊、孙月、史明振、葛磊
二、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竞技体育学院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
三、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生计划执行。
四、推荐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优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态度端正,训练刻苦,诚实守信,无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行为,无违反反兴奋剂管理条例以及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应修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3,学位英语考试合格。
(三)1、学业成绩为:
参照《武汉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学业成绩相关要求。
2、运动成绩条件为:
奥运项目:①在近两届奥运会获得前八名或在近两届亚运会、全运会中获得前三名;②在本科学习期间获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获得前六名或亚洲锦标赛前三名:③原则上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全国总决赛第一名。以上获得的成绩须为奥运或全运小项,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未达到以上成绩名次但为参加奥运会、世界三大赛、全运会主力的运动员,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报学校审批。
非奥运项目:获得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或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第一名(非奥项目须经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五、推荐程序及排名方法
(一)推荐程序
1.宣传和动员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武汉体育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2025年9月6日17:00前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应的证明材料(符合推免条件的运动成绩证明原件和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章)到党政办公室(联系人:史明振)。
2.根据学院推免细则开展实施工作,由推免工作组对拟推免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量化测评并评分和排名。
3.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评议拟推免学生名单并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最终推免名单后,在竞技体育学院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排名方法
1.拟推免学生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生计划名额,按照A、B、C类排序(即先满足A类推免名额后,其次满足B类推免名额后,最后满足C类推免名额);A类:奥运会项目自主培养学生;B类:非奥运会项目自主培养学生;C类:奥运会项目挂靠学生
2.根据A、B、C类拟推免学生符合推免最好运动成绩对照《竞赛成绩量化表》评定记分,不累计。
3.分值相同者,拟推免学生提供三个最好运动成绩,代表湖北省或武汉体育学院获得竞赛成绩优先,并按照比赛次好成绩依次类推进行比对,如分值仍然相同,则按照运动成绩取得就近时间对比。
赛事名称 | 名次和得分 |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
奥运会 | 100 | 90 | 80 | 70 | 60 | 50 | 40 | 30 |
世界锦标赛 | 90 | 80 | 70 | 60 | 50 | 40 | ||
世界杯赛(总决赛) | 80 | 70 | 60 | 50 | 40 | 30 | ||
世界大学生运动会 | 70 | 60 | 50 | 40 | 30 | 20 | ||
亚运会 | 60 | 50 | 40 | |||||
全运会 | 60 | 50 | 40 | |||||
亚洲锦标赛 | 50 | 40 | 30 | |||||
全国锦标赛 | 30 | |||||||
全国总决赛 | 30 | |||||||
全国冠军赛 | 30 | |||||||
六、相关规定
(一)所有推荐免试学生在本科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推荐免试生将被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已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报考等事宜。本校推免生报考我校各专业(专项)应与原本科专业门类(专项)一致,如特殊原因更改专业(专项),须经相关学院或教研室同意并复试,否则不予接收录取。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正式确定为推免生者,不得放弃资格,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再参加就业推荐。
(四)推荐免试工作必须按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进行,推荐材料必须按时上报,过期不予受理。
七、监督管理
(一)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二)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交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推免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未按规定回避或报备者,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回避或报备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本细则由竞技体育学院推免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